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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:未来电价涨跌市场说了算

类别:联动要闻发布时间:2021-10-11 浏览人次:41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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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1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明确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,扩大电价上下浮动范围,同时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,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。

“放开两头”改革迈出一大步

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介绍说,2019年,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被改为“基准价+上下浮动”的市场化价格机制。2020年全国70%的燃煤发电电量通过电力市场进行交易。而本次《通知》的第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。通过市场交易在“基准价+上下浮动”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。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继续作为新能源发电等价格形成的挂钩基准。

9月开始,由于煤炭供应紧张,价格飞涨等因素,我国多地出现了拉闸限电和有序用电的情况。2019年政策规定的燃煤上网电价“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%、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%”的政策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市场现实。本次《通知》将浮动范围改变为“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%,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%限制。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。”

按照电力体制改革“管住中间、放开两头”总体要求,《通知》除了在发电侧进行市场化改革措施,还对用户侧进行了改革。《通知》的第三项重要政策是要求“各地要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,按照市场价格购电,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。”

9月全国出现大范围的拉闸限电情况之后,多地的电力月度交易已经出现了电价上涨的情况。9月广东的月竞交易就规定了电价上涨10%上限,并要求将电价上涨传导至用户侧。在此背景下,部分电力用户对于参与电力市场采取了观望态度。

《通知》的要求无疑让这些持观望态度的企业失去了最后的“低价依仗”。《通知》明确目前尚未进入市场的用户,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要全部进入,其他用户也要尽快进入。没有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可以由电力企业代理购电,首次向代理用户售电时,电网需要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用户。

原本参与市场交易,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,则要面临高额的处罚。《通知》规定这一部分用户的电价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.5倍执行。

“建设能跌能涨的电力市场化交易。”万劲松说。

电价上涨的靴子此番终于彻底落地,不过目前还仅限于工商业电价。《通知》第四项重要政策明确了要继续保持居民、农业用电价格的稳定。这部分电价将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。各地要优先将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、农业用电。

电改迎来提速,细化政策待落实

在全球能源价格都在飙涨的背景下,《通知》出台并不令人意外。不过,此番政策在发电侧和用电侧都做出了大胆的改革措施。如果说煤电全电量交易、价格浮动变化都在预料之内的话。工商业目录电价取消可以说是在倒逼用户积极迎合电力市场化改革,并且消除电价“只涨不跌”的幻想。

根据万劲松介绍目前仅44%的工商业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完成。在未来电价上涨趋势较为明显的情况下,说服全部工商业用户入市无疑是巨大的挑战。

为了保障这四大项改革措施的实施,《通知》还提出了保障改革的四项措施:1,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;2,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;3,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;4,加强煤电市场监督。

电力市场建设和分时电价政策无疑是最核心的保障措施。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区域,需要加快电力现货建设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,还要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。暂无电力现货市场运行计划的区域必须加快落实分时电价政策政策,进而引导用户错峰用电、削峰填谷。

今年以来,包括广西、云南、内蒙古等地都已经对电力交易价格进行了调整,适度放开电价上浮限制。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说法,电价的上浮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煤电企业的经营困难问题,抑制了不合理的电力需求,保障了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。

不过在工商业目录电价取消的情况下,电网代理用户的电价水准无疑将会成为重要的市场风向标。44%的工商业用户电量通过市场交易完成,意味着还有56%的工商业电量是潜在的市场空间。这将会成为发电企业、售电公司、电网企业的争夺焦点。

《通知》强调了“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”、“加强煤电市场监管”,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国家发改委预见到了在如此强力的改革措施之下,可能会出现企业滥用市场垄断地位、政府滥用行政权利等负面情况。这无疑需要更多的改革细化政策和及时的纠偏行为。